leyu乐鱼全站官网入口:青海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办法享受同等待遇

西宁,5月14日电 (记者 孙睿)记者14日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该省农民工将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。
据悉,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会同青海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发布《关于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,全省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办法享受同等待遇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使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保险缴费和待遇,从制度上消除了城乡失业保险的差异,为工人提供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制度保障,是社会保障制度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,对广大城乡职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通知》规定,青海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,按照城市职工单位和个人缴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,具体费率按照规定统一执行。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,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,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,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待遇计算发放方式履行失业保险待遇。同时,用人单位招聘的农民工,按照城市职工失业保险连续缴费期限统一计算。在政策统一之前,用人单位已经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的方式为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,并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,农民工未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。政策统一后连续缴费的,应当合并缴费期限。该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,至2027年5月31日废止。
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,会同青海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,积极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,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,确保政策及时、安全、有效落实。同时,按照失业保险金畅通领、安全办的工作要求,切实提高办理服务水平,实现失业保险待遇免跑即领